2021年4月8日,南京铁检院依法对收购、出售多人多张银行卡、手机卡等给他人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系我院审查荀某某、董某某、陈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发现的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并向侦查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公安机关于2021年3月4日将其追捕到案。
南京铁检院依法对追捕到案的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刘某某批准逮捕
2021-05-11 11:11:00 来源:南京铁检院
编辑:王冬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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