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京铁检院工作报告
2016-12-23 15:29:00  来源:

2015年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强有力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引领,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为抓手,着力抓办案、推改革、强能力、树形象,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有力推进 

  全年共初查线索8件,立案7件7人,立案的7人中,副厅级1人,正处职1人,副处职1人,其他4人,立案件数位居上海铁检系统第一,人均办案数为0.1794 件,高于全省人均办案数0.1398件,罪名涉及受贿、行贿、介绍贿赂等,消灭了近年来无行贿和介绍贿赂案件空白点,反贪查案工作在上海铁检系统业务考评中获得“金牌”,处于全国铁检系统第一方阵。特别是与上海铁检分院共同查办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组织部副部长兼人事部副主任郭宏涉嫌受贿一案,在全国铁路系统产生了较大反响,高检院铁检厅和分院领导对我院查办职务犯罪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二、诉讼监督有较大突破 

  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春运两会”维稳专项整治活动,于五一”旅客出行高峰前夕和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之际,开展打击盗抢铁路物资、侵犯旅客人身财产权益集中批捕和集中公诉活动。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7件51人,其中批捕42件44人、不捕5件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5件63人,提起公诉48件56人,不起诉1件1人。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建议公安机关追捕到案4人,公安机关据此深挖出2名特大毒品犯罪嫌疑人;检察长先后率队到苏北、苏中、苏南7家铁路基层派出所调研指导工作,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并通过强化案件检察,规范基层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二是加强审判监督。办理刑事抗诉案件1件,填补了全分院系统无刑事抗诉案件空白三是强化监管场所和刑罚执行监督。对铁路看守所收押的291人和出所的294人实行同步检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件5人,对其中3人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深入南京市栖霞区等3家司法所,就铁路法院判决的5名缓刑人员的矫正情况予以检察监督。四是加强案件管理和涉检信访工作。共对4649审查批捕案件、5057提起公诉案件进行动态监督;受理办结群众来信来访10,做好涉铁涉检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导控和处置工作五是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法院的联系配合。召开铁路公检联席会议和检法联席会议,就重大案件通报情况、加强“两法衔接”、强化信息共享、重大事件应急处理等协作配合方面达成共识。 

  三、跨区划集中办理知识产权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件25人,审查后,批准逮捕14人,不批准逮捕8人(公安机关撤回1件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件26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3件28人,不起诉33,法院已判决12件25人,有罪判决率100%。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对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办理的14件可能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线索行使立案监督,发现3件涉嫌构成犯罪、3件可能构成犯罪,分别移交有关公安机关,现已对其中1人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侦查。组织召开南京市知识产权领域两法衔接工作研讨会,省院、南京市和五区公检法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等34家单位派员参加。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在此期间,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举办新闻发布会公布我院开展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集中办理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创新举措,10多家媒体对此专门进行了报道;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上高铁、进车站、入校园”活动;与南京市院、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南京市院有关区检察院、公安分局、质监局、工商局、环保局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编辑《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案指南(第三辑)》供办案人员参考学习。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集中办理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得到了省院和南京市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因工作成绩突出,我院被国家版权局授予查处侵犯版权案件有功单位“二等奖”,另有1件案件被南京市中院评为2015年十大典型案件。 

  四、服务铁路企业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一是共建联系配合机制。先后与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二工程公司、第四工程公司,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公司、第六工程公司,中铁二十四局江苏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举行建立联系配合机制签字仪式,共建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二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进站段、上高铁、入工地等活动。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到铁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站段、车间进行巡回宣讲10余场次,组织铁路单位党政机关干部和有关人员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150余人次,结合司法办案开展预防调查和检察建议工作,撰写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三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先后3次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高检院铁厅、省院、上海铁检分院、上海铁路局等有关领导和铁路系统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新闻媒体代表、管内铁路单位等社会各界人士到场参与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检察日报》、新浪网、江苏电视台等数十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先后3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活动,充分体现司法办案公开性和透明性。适时在南京铁检微信、微博发布检察工作、司法办案信息,让铁路企业干部职工更多地了解铁检机关工作。 

  五、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共组织召开专题会议8次,组织撰写专题报告11篇,开展自查活动7次。一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检察长陪同省院有关领导联络走访铁路系统全国人大代表,并专门到有关省人大代表所在单位登门征求意见;有关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分别到上级检察机关、公安、法院和人民监督员所在单位走访,通过面对面沟通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的方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在上海铁路局有关站段开展以“深化检务公开、规范司法行为”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月”活动,主动接受铁路系统干部职工监督。二是组织专项检查。认真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办案规范化工作评查、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评查,接待办案场所安全防范检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情况专项检查、涉案财物管理检查以及学习贯彻落实“八项禁令”等情况自查,在排查中坚持问题导向,力求排查到位。通过排查,共发现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卷宗装订、安全防范等四大类32个问题三是认真分析原因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特别是针对办案工作区设施陈旧、设备老化的现象,积极争取上级院支持,对办案工作区进行了全面改造,在省院、分院技术处和法警队的指导下,经过严格施工,在办公楼一楼建成了科技含量高、安全系数高、设施功能全,并达到一流水平的办案工作区。 

  六、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共组织集中政治学习12次、专题研讨9次,通过党总支(支部)会、组织生活会、专题学习报告会、干警学习交流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习研讨会等形式提高活动实效,检察长代表院党总支在省院专题教育集中学习报告会上作交流发言。结合身边发生的违纪违规事件,集中3个时间组织开展“吸取违纪教训、严守检察纪律和职业道德”警示教育活动。主动接受并配合省院巡查组的巡查监督,针对巡查反馈意见,从领导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和司法办案能力建设等方面制定了12项整改落实措施。先后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及兼职纪检监察员聘任仪式,组织召开由院领导、中层干部和四十岁以下青年干警参加的“五四”青年节座谈会,组织党员干警开展主题党日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计16次,上报各类主题征文22篇。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省院的关心支持下,先后启动了副处级、正副科职和正副科级干部职位选任工作,共选拔任用了1名副处职,1名副处级,3名正科职,4名副科职,3名正科级和3名副科级干部,共有15人在4轮干部选拔中得到了提拔任用;根据本院检察委员会工作的实际需要,提请省院增补了部分检委会委员。三是切实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开展部分专门案件跨行政区划办理的检察改革试点,通过参与办理省院民行和职务犯罪案件提升业务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定期举办案件评析、公诉听庭评议和沙龙研讨活动,组织检察实务、疑难案例、法律适用研讨。加强检察实务研究,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45岁以下干警每人承担1项专题调研任务;向上级检察机关申报3项重点调研课题,其中2项被批准立项并在年底前完成课题任务;上报论被各类刊物采用8篇,其中国家级核心刊物2篇,省级刊物1篇。多项特色工作得到上级检察机关表彰,其中2件案件被上海铁检分院评为优秀个案,1件起诉书被上海市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局荣记省院三等功和省院机关先进党支部称号,并作为先进党支部代表在省院“三严三实”暨纪念建党94周年主题党日学习报告会上作交流发言,1名检察官荣记省院三等功,2名干警荣获省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院党总支在省院机关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歌咏比赛中荣获一等奖。 

  七、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对外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检务督察及督查督办实施办法》等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作风。二是加强综合文字工作。积极发动和组织干警撰写信息简报和通讯报道,上报的信息简报分别被铁检厅、江苏省院、上海市院和上海铁检分院录用38篇次,其中省级以上采用13篇次,省院领导批示7件次,共在有关报刊、电视台和门户网站发表通讯报道100余篇次,综合工作在分院考评中获得“金牌”。因信息工作取得成效,我院被高检院铁检厅并确定为信息直报点。三是加强督查督办。指定专人负责督查工作,共督办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检察长批示、院务会等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100余件,并有序开展司法办案内部监督检查和检务督察工作。四是加强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检察长带队到靖江等地检察院进行信息化调研,学习借鉴地方检察机关先进经验,联系实际初步制定了我院信息化发展目标及规划;组织开展检察专网保密检查,分级保护建设通过上级机关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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