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为诉讼监督部(第一检察部)、检察侦查部(第二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综合业务部(第四检察部)、综合管理部。各部门职能如下:
一、诉讼监督部(第一检察部)
负责涉铁路“四大检察”案件,以及相关检察侦查案件、涉知识产权类等案件的批捕起诉等。
二、检察侦查部(第二检察部)
负责交叉巡回检察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三、刑事执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负责对全省监狱等交叉巡回检察。
四、综合业务部(第四检察部)
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案件管理、检务督察、法警、控申等业务。
五、综合管理部
负责党建、综合协调、机要文电、政工、计财、技术、后勤、离退休干部等业务。保留政治部牌子,其具体工作由综合管理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