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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
2021-06-22 08:51:00  来源:检察日报

  现如今,宠物已成为很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宠物的种类也是五花八门,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无所不包,但不是所有动物都能成为宠物。

  2015年5月,河南一大学生因捕获16只燕隼被判刑十年六个月的新闻曾引发广泛讨论。令人遗憾的是,时隔多年后的今天,此类案件依旧屡有发生。

  2017年夏的一天傍晚,男子马某带着女儿外出闲逛,路遇一位老大爷在摆摊卖鸟。在女儿的要求下,马某以800元的价格买了4只毛色鲜艳的鹦鹉。因为觉得好玩,马某此后又陆续买回多只鹦鹉回来饲养。

  为了掌握饲养技能,马某先后加入了多个鹦鹉玩家群。在与玩友交流过程中,马某得知,自己第一次购买的4只鹦鹉叫小太阳鹦鹉,是禁止买卖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马某对此虽然有点害怕,但还是继续将这些鹦鹉留在家里饲养。

  2019年7月,马某的父亲生病需要照顾,加上知道小太阳鹦鹉是国家保护动物,马某决定尽快将家里的鹦鹉处理掉。随后,其在QQ群里发布了出售信息,并以1800元的价格将手里的16只鹦鹉出售给邵某,其中包含5只小太阳鹦鹉(含买回的4只和繁殖出的1只)。鹦鹉售出后,马某立即将邵某的信息和所有关于鸟的QQ群删除。

  从马某手里买回鹦鹉后,邵某很快就后悔了。作为一名专门从事养鸟卖鸟的人,他知道小太阳鹦鹉是不允许买卖的,但既然买回来了,便只好硬着头皮饲养。

  不久,两名男子来邵某家买鸟,看中了小太阳鹦鹉。为了规避“买卖”的法律风险,邵某灵机一动,与这两名男子签订了一份“领养”协议,随后以600元的价格将3只小太阳鹦鹉卖掉。2020年6月,警方根据举报对邵某立案侦查。2021年5月21日,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邵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绿水青山”的环保理念已深入人心。大自然是由复杂的生态系统构成,它们环环相扣,互相依赖,野生动物就是其中重要一环。对养宠物的人士来说,宠物千万种,合法第一条。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饲养宠物前,头脑中要务必多根法律之弦。爱它,就要保护它!并与它们和平共处,相亲相爱,共享这美丽的世界。

  (本期坐堂张士海)

  编辑:王冬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