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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猫池为境外诈骗帮忙
2021-06-25 08:30: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李晶晶)买手机卡插到猫池上,为境外犯罪团伙提供拨打电话业务。近日,经山东省邹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刘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开庭审理。刘某当庭认罪悔罪,并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无异议。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

  2020年,没有固定职业的刘某偶然在QQ群里看到有卖虚拟手机卡的信息,便干起了买卖手机卡的生意。在此过程中,刘某认识了一位叫“老黑”(在逃)的买家,“老黑”问他想不想多挣点钱,得到肯定回复后,“老黑”给刘某寄来了猫池、网关、逆变器、电池等设备,要求其将买来的实名制注册手机卡插到这些设备上。刘某将上述设备放置于自己的私家车中,开车在邹平、章丘等地为境外违法犯罪团伙提供拨打电话业务。“老黑”每天给刘某1000元佣金。据悉,境外犯罪团伙通过刘某提供的电话号码,对岑某等21名被害人实施诈骗,诈骗金额共计91万余元。

  邹平市检察院审查此案后,于3月18日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刘某提起公诉。4月9日,该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发布赔礼道歉声明,并按照其非法获利金额赔偿4万元。

  编辑:王冬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