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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三年抓实“三个到位”
2021-11-30 20:23: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刘元琴)于某等37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中,首要分子指使同案犯顶罪,并拆毁经营场所毁灭证据,检察机关通过自行侦查,完善证据体系,查明全部犯罪事实;通过证据开示突破首要分子,并敦促其他34名同案犯自愿认罪认罚……

  近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持续推进、深化适用制度情况,发布了11个典型案例。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江苏省检察院连续三年将认罪认罚工作列入党组重点项目,强力组织推进,持续优化机制,不断提升质效,全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稳步提升。

  全省检察机关大力加强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宣传,在刑事诉讼全程开展教育转化,并通过证据开示、精准量刑,促使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悔罪。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全省检察机关注重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势,鼓励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主动检举揭发,分化瓦解犯罪组织,有效精准打击犯罪。

  为确保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保障其合法权益,江苏省检察院通过修订完善工作指引、推广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等举措;坚持做到保障释法说理的充分性到位,保障犯罪嫌疑人签署具结书的自愿性到位,保障法律帮助的有效性到位“三个到位”。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加强沟通协作,联合下发《关于在人民检察院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意见》,实现派驻值班律师全覆盖,并进一步完善律师和检察官协商机制。

  江苏省检察机关还注重延伸职能,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企业保护、环境修复、矛盾化解等工作创新融合。该省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办理的无锡某警用器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将建立、完善合规制度写入认罪认罚具结书,督促涉案企业整改到位,经公开听证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该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编辑:王冬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