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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铁检院工作报告
2019-04-15 15:46:00  来源:南京铁检院

  2018年,我院在江苏省院和上海市检三分院(铁检分院)强有力的领导下,围绕“争当新时代铁检机关科学发展排头兵”目标,聚焦保障“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和平安铁路、法治铁路建设,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严厉打击涉铁刑事犯罪活动,持续护航平安法治铁路建设。2018年共办理涉铁刑事案件124件153人,同比增长15.9 %,其中批准逮捕70人,同比增长34.6%;提起公诉64人,同比增长12.3%。有罪判决率100%,无捕后撤诉、不诉案件。院领导先后带队到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站公安派出所、淮安车站公安派出所、上海铁路局新长工务段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春运、“两会”安全维稳工作进行安保检查和调研,与公安机关建立涉黑案件快捕快诉机制,就合力打击涉铁犯罪特别是涉黑恶势力犯罪达成共识。

  2.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划集中办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秉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18年共受理案件156件284人,其中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案件78 件129人,同比增长90.24%,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8件155 人,同比增长16.42%。批准逮捕47件65人,提起公诉79件143人,审结率达94%,有罪判决率100%,量刑建议准确率达98%。案件办结数占全省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总数774件的20.3%,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总量位居江苏省第一。专门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部,由我担任主任。同时配齐配强办案力量,组成专业化办案团队,办案采取捕诉一体模式,强化引导公安侦查,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利用“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契机,与相关部门开展针对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联合销毁活动,展示办案成果。在江北新区设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室,为江北新区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

  3.围绕铁路线下安全隐患,促进公益诉讼工作新突破。联合地方检察机关和铁路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18处安全隐患点进行初步排查和现场办公,并由我院牵头组织召开整治工作部署会,对隐患点整改情况进行持续监督跟进。省院下发《关于铁路运输检察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指导意见》后,针对一铁路桥下废旧物资回收中心安全隐患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

  4.认真办理江苏省院交办的跨区划民事行政案件。全年共办结江苏省院民行处交办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6件,其中抗诉3件,向江苏省高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5件,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27件。

  5.积极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与南京市司法局建立值班律师协作机制,在院内专设值班律师工作室,积极推进认罪认罚工作。2018年我院已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63件97人,适用率达44%。我院也拟于近期牵头与南京铁路公安和法院召开座谈会,就相关法律条文适用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并形成机制。

  6.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一是依法对侦查活动开展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撤案2件,发出追捕建议书1份,追捕到案并判决2件2人,其中一人被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二是依法对审判活动开展监督。共受理不服铁路法院行政判决、裁定申请检察监督案件3件,目前已办结2件,其中1件因审判程序违法向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发出书面检察建议被采纳。三是依法对刑罚执行开展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案件18件,其中决定立案8件,经审查后提出了变更逮捕强制措施的建议,均被采纳。

  7.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根据江苏省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要求,2018年5月,我院按照1+4模式将内设机构设置为检察综合管理部、刑事检察部、知识产权检察部、诉讼监督检察部和检察综合业务部,并对院领导分工和各部门三类人员进行了重新配置调整。

  8.大力提升队伍素能。鼓励干警加强调研研究,积极参加上级院各类比赛活动,1篇课题获分院重点研究课题立项,撰写的《跨行政区划检察院设置研究》分别在高检院《检察理论参考》、省院《检察研究》刊发;办理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获评全国铁检机关优秀案件,2件获评上海铁检机关优秀案例;1人被评为江苏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

  9.扎实做好“两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江苏省院关于加快推进“两房”建设的要求,对“两房”功能布局进行变更,通过了质监站的“强检”工作;严格工程招投标管理和款项支付审批制度,纪检监察全程监督,目前主体大楼已经封顶。

  编辑:高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