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南京铁检院依法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对犯罪嫌疑人汤某某批准逮捕。自2018年初,犯罪嫌疑人汤某某雇佣他人在南京租住地大量购进制作各类白酒的假标识,向制假窝点提供包装材料,1月10日,公安机关在其租住地将其抓获,并查获大量假冒“海之蓝”、“天之蓝”等白酒的包装材料。
南京铁检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汤某某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批准逮捕
2019-02-18 09:42:00 来源:南京铁检院
编辑:高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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