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8日,南京铁检院依法对被告人刘某甲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刘某乙、张某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南京铁检院依法对被告人刘某甲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刘某乙、张某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20-05-08 18:00:00 来源:南京铁检院
编辑:高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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