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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铁检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有新调整
2021-07-01 16:16:00  来源:南京铁检院  作者:段里鹏

  为进一步促进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开展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落实高检院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的要求, 提升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水平,立足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是省人民检察院派出院的性质定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原由南京市基层检察院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事案件,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执行监督和审判违法监督案件,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案件统一交由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集中办理。

  这样,南京铁运输检察院由原来办理南京市玄武、秦淮、栖霞、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江北新区9个区的知识产权犯罪刑事案件,增加到12个区,覆盖整个南京市域,且从以前仅办理知识产权犯罪刑事案件,变化为除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外,还新增了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和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案件。

  案件管辖调整后,南京铁运输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创新驱动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王冬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