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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典型案例也是“富矿”
2021-04-01 16:44: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田第潘)“高素、曹世兴,你们负责的那起认罪认罚的案子办得很好,和我们分享一下办案心得。”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检察长付斌在该院一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专题学习会上向全院检察官推荐了一起案例。

  2020年2月至3月,陈某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发布信息,谎称自己有大量口罩可以出售,先后骗取严某、尹某、张某等人30余万元。由于公安机关未取得其骗取“货款”真实用途的相关证据,陈某称已经将“货款”支付给“上游公司”,自己也是受害者。

  为弄清陈某所收“货款”的真实用途,武昌区检察院检察官决定开展补充侦查,通过对陈某银行账户流水逐一查对,发现陈某在2020年2月至3月期间虽然将“货款”转入不同的银行账户,但转账时都备注一串字符串,这种以字符串备注的转账方式也出现在陈某之前的银行流水中。发现这些疑点后,检察官提审了陈某,发现陈某有炒数字货币的爱好,这些字符串就是用于标记购买数字货币的符号。以此为突破口,最终使陈某供述了将“货款”全部用于买卖数字货币的事实。通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陈某自愿认罪认罚。

  “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并不是简单地问一句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通过这个案例,干警们对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履行主导责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张迎春表示。

  为了对典型案例进行梳理,由案件管理部门牵头,武昌区检察院以认罪认罚工作为依托,探索构建刑事案件分类型案例库,刑检部门干警每月对办案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工作中法律适用、办案策略等问题开展研讨。

  从认真学习上级检察院办理的优秀案例、到重视本院案例的总结收集,从单一的认罪认罚案例、到依托内网调研专栏构建刑事案件分类型案例库,统筹发挥身边案例的引导示范和宣传作用,是武昌区检察院在新阶段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从埋头办案到更加系统地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内化于各项检察工作,需要更多总结、沉淀和智慧。此前,有干警把案例回头看当作是一种自我加压,进入新阶段,这要成为一种新常态。”付斌说。

  编辑:王冬蕾